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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能力評價標準 文章內容
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能力評價標準
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 2022年7月
說 明 近年來,交通運輸部將加快交通運輸行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作為落實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舉措。2021年,我部出臺《綜合運輸服務“十四五”發展規劃》和《綠色交通“十四五”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在“十四五”期間打造清潔低碳的綠色運輸服務體系,加快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運輸裝備推廣應用的目標。為提高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職業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更好為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規范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能力評價工作,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組織編制了《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能力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一、《標準》規定了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的動力電池檢測維修、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檢測維修、整車故障診斷維修、充電系統檢測維修等模塊的專業知識和專項技能,體現了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能力為核心、以能力評價為目標的特點。 二、《標準》明確了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人員的申報條件、主要評價內容。 三、《標準》由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組織編寫和審定。 編寫專家為:吳立新、蔡孟奇、程章、陳東、劉英、徐小紅、蘇學園。 審定專家為:郭七一、朱貽定、王愛兵、秦世環、徐永峰、李智強、張利軍、陳曙紅、黃瀘儀。 四、《標準》在編制過程中得到了行云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重慶安驛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貽定(上海)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河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浙江交通技師學院、寧波交通高級技工學校、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德州交通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湖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等單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謝。
目 錄
第七章 能力評價 29 7.1申報條件 29 7.2評價模塊 29 7.3評價方式 29
第一章 總則為規范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人員的職業行為,提高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人員綜合素質,加強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技術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確保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質量和車輛安全運行,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組織制定本標準。 1.1 職業概況1.1.1 職業名稱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技術技能人員。 1.1.2 職業定義本標準所稱的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技術技能人員是指從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檢測與維修、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檢測與維修、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充電系統檢測與維修等相關工作,具有一定的交通運輸專業知識與工作經驗,具備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一般操作技能,能夠解決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工作中較常見技術技能問題的人員。 1.2 職業內容1.2.1 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低壓控制系統(包括電源、CAN網絡、接插件等)的檢測。 1.2.2 新能源汽車單體電池的檢測。 1.2.3 溫度傳感器、電池信息采集器等元件的檢測。 1.2.4 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的維修。 1.2.5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低壓控制系統(包括電源、CAN網絡、接插件等)的檢測。 1.2.6驅動電機、電機控制器等內部元件的檢測。 1.2.7 新能源汽車驅動系統的維修。 1.2.8 新能源汽車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 1.2.9車載充電系統、充電設備的檢測與維修。 1.2.10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檢測與維修、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檢測與維修、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充電系統檢測與維修工作中較為常見技術問題的處理。 1.3 職業環境室內或室外,常溫。 1.4 標準適應范圍本標準適用于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技術技能人員職業能力評價工作。
第二章 術語2.1常用術語2.1.1知識通過歸納、總結,可以指導解決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領域問題的理論、方法、公式、參數等結構化信息。 2.1.2技能掌握并能運用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需要的技能。 2.1.3能力通過掌握的知識和技能,具備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技術職業活動所體現出來的綜合素質。 2.2專業術語GB/T 5624汽車維修術語和GB/T 19596電動汽車術語所給出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2.2.1 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是指采用非常規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或使用常規車用燃料但采用新型車載動力裝置,綜合車輛的動力控制和驅動方面的先進技術形成的技術原理先進、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汽車。 2.2.2電動汽車(EV)Electric Vehicle,以車載能源為動力,可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總稱為電動汽車。 2.2.3 純電動汽車(BEV)Battery Electric Vehicle,驅動能量完全由電能提供的、由電機驅動的汽車。電機的驅動電能來源于車載可充電其他能量儲存裝置。 2.2.4 混合動力電動汽車(HEV)Hybrid Electric Vehicle,能夠至少從下述兩類車載儲存的能量中獲得動力的汽車: ——可消耗的燃料; ——可再充電能/能量儲存裝置。 2.2.5 并聯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PHEV)Parallel Hybrid Electric Vehicle,車輛的驅動力由電動機及發動機同時或單獨供給的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2.2.6 串聯式混合動力汽車(SHEV)Series Hybrid Electric Vehicle,車輛的驅動力只來源于電動機的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2.2.7 混聯式混合動力汽車(PSHEV)Parallel-Series Hybrid Vehicle,同時具有串聯式、并聯式驅動方式的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2.2.8 增程式電動汽車(REEV)Range Extended Electric Vehicle,一種在純電動模式下可以達到其所有的動力性能,而當車載可充電儲能系統無法滿足續航里程要求時,打開車載輔助供電裝量為動力系統提供電能,以延長續航里程的電動汽車,且該車載輔助供電裝置與驅動系統沒有傳動軸(帶)等傳動連接。 2.2.9 整車控制器(VCU)Vehicle Control Unit,采集加速踏板信號、制動踏板信號及其他部件信號,并作出相應判斷后,協調整車各控制模塊做出相對應的控制策略,可實現整車驅動、制動、能量回收。 2.2.10 制動能量回收系統Regenerative Braking,汽車在減速或滑行時,整車控制器接受到加速踏板開度為0%時,通過CAN網絡與電機控制器進行通訊,將車輛行駛過程中的動能及勢能轉化或部分轉化為車載可充電儲能系統的能量存儲起來的系統。 2.2.11 驅動電機Drive Motor,為車輛行駛提供驅動力的電動機。 2.2.12高壓系統High Voltage Power System,電動汽車內部B級電壓以上與動力電池直流母線相連或由動力電池電源驅動的高壓驅動零部件系統,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動力電池系統和/或高壓配電系統(高壓接觸器、熔斷器等)、電機及其控制器系統、DC/ DC 變換器和車載充電機等(B級電壓指的是高于直流60V以上的電壓)。 2.2.13 動力蓄電池管理系統(BMS)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監視蓄電池的狀態(溫度、電壓、荷電狀態等),可以為動力蓄電池提供信息、安全、電芯均衡及管理控制(充放電控制、接觸器控制、熱管理控制等),并提供與應用設備通訊接口的系統。 2.2.14 車載充電機(OBC)On-Board Charger,固定地安裝在車上的充電機。 2.2.15 高壓維修開關High Voltage Precharge Resistor,為車輛維修時切斷動力電池高壓輸出的開關或相關裝置。 2.2.16 電機控制器(EMC)Electrical Machine Controller,控制動力電源與電機之間的能量傳輸裝置,由控制信號接口電路、電機控制電路和驅動電路組成。 2.2.17 DC/DC變換器DC/DC convertor(converter),將某一直流電壓轉換成任一直流電壓的轉換器。 2.2.18高壓配電箱(PDU)Power Distribution Unit,高壓電源分配單元,將動力電池包的高壓直流電分配給整車的直流高壓用電器。 2.2.19絕緣柵雙極性晶體管(IGBT)Insulated Gate Bipolar Transistor,全控型半導體元器件,主要用來進行電源轉換(逆變、整流、變頻、輔助升壓),是電機控制器的核心元器件。 2.2.20加熱器(PTC)PositiveTemperatureCoefficient,用來進行整車供暖或電池加熱的高壓用電器,有水加熱器、風加熱器兩種。 2.2.21高壓(HV)High Voltage,國標GB/T3805-2008規定直流超過60V,交流超過25V的電壓稱為高壓。 2.2.22單體電池 cell以化學能形式存儲、釋放電量的基礎單元。 2.2.23荷電狀態(SOC)state of charge,荷電狀態是指電池剩余的電量對于電池全部電量的比例,范圍0~100%。 2.2.24動力電池pack(PACK)將多節單體電池按照一定的規格、形狀進行封裝。 2.2.25容量 Capacity動力電池所能儲存的電量用容量表示,單位Ah。 2.2.26倍率 C-rate充/放電倍率是充/放電快慢的一種量度,指電池在規定的時間充/放出其額定容量時所需要的電流值。 2.2.27健康狀態(SOH)state of health,指電池壽命起始狀態相比較的當前電池狀態,即電池衰減率。 2.2.28循環 Cycle電池完成一個充電-放電的過程稱為一個循環。電池可以在不同功率、電壓或者恒定倍率下進行充/放電。 2.2.29內阻內阻指電池工作時電流流過電池內部所受到的阻力。與電極材料、電解液、隔膜電阻及各部分零件的接觸電阻組成,與電池的尺寸、結構、裝配等有關。電池內阻越大會導致電池放電工作電壓降低,放電時間縮短,對電池性能、壽命等造成嚴重影響。 2.2.30串聯series,通過正極與負極首尾相連接而形成的結構即為串聯結構。串聯是為了增加電池包的電壓。 2.2.31并聯parallel,電池平行連接,即正極接正極、負極接負極形成的結構即為并聯結構。并聯是為了增加電池包的容量。 2.2.32交流充電AC charging,通過交流充電設備連接電動汽車的國標交流充電口,并通過車載充電機(簡稱OBC)對交流電進行升壓,然后通過OBC內部的整流模塊整流成符合電動汽車所需要的電壓對其充電,該過程稱為交流充電。 2.2.33直流充電DC charging,通過直流充電樁連接電動汽車直流的充電口,通過直流充電口上的S+、S-與車輛進行通訊,直流充電樁輸出電動汽車所需要的電壓對其充電,該過程稱為直流充電。 2.2.34充電樁Charging station,將電能輸送到插電式混合動力、增程式電動汽車、電動汽車的固定設備(通常安裝在家庭車庫、工作地點、停車裝置或公共區域)。充電設備分為:便攜式交流充電器、壁掛式交流充電樁、落地式交流充電樁、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式充電樁等。 第三章 職業道德及行為規范3.1 職業道德3.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所謂職業道德,就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系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每個從業人員不論是從事哪種職業,在職業活動中都要遵守道德。如教師要遵守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職業道德。醫生要遵守救死扶傷的職業道德等等。職業道德不僅是從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的行為標準和要求,而且是本行業對社會所承擔的道德責任和義務。職業道德是社會道德在職業生活中的具體化。(1)在內容方面,職業道德要鮮明地表達職業義務、職業責任以及職業行為上的道德準則。(2)在表現形式方面,職業道德往往比較具體、靈活、多樣。它總是從本職業的交流活動的實際出發,采用制度、守則、公約、承諾、誓言、條例,以至標語口號之類的形式,這些靈活的形式既易于為從業人員所接受和實行,而且易于形成一種職業的道德習慣。(3)在調節的范圍上,職業道德一方面是用來調節從業人員內部關系,加強職業、行業內部人員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它也是用來調節從業人員與其服務對象之間的`關系,用來塑造本職業從業人員的形象。(4)在產生的效果上,職業道德與各種職業要求和職業生活結合,形成比較穩定的職業心理和職業習慣。3.1.2 職業守則(2)愛崗敬業、嚴謹求真、務實創新、客觀公正。 (3)認真負責、嚴于律己、刻苦學習、專研業務。 (4)謙虛謹慎、團結協作、忠于職守、奉獻社會。 (5)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 (6)嚴格執行標準和工藝文件,確保維修質量。 (7)注重安全生產,增強環保意識。 3.2 行為規范3.2.1 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中與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行業有關的要求。 3.2.2 遵守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相關標準規范。 3.2.3 遵守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安全生產要求及操作規程。 第四章 職業活動4.1一般規定4.1.1職業活動可分為新能源汽車低壓系統維護與保養、新能源汽車高壓系統的維護與保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檢測與維修、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檢測與維修、新能源汽車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充電系統檢測與維修。 4.1.2在項目各階段職業活動中,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與交通信息、交通安全等關聯專業人員的職業活動關系密切,應與其他專業密切配合。 4.1.3在項目各階段職業活動中,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應與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應急管理等相關人員做好文件報送、資料互提、成果匯報等有關職業活動。 4.2新能源汽車低壓系統維護與保養該階段主要職業活動是車輛的燈光、雨刮、車窗等低壓車身輔助系統的維護與保養,及對低壓系統失效部件進行更換。 4.3新能源汽車高壓系統的維護與保養該階段主要職業活動是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及控制器、充配電總成、電動壓縮機和PTC水加熱器等部件的維護與保養,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及控制器、充電配電總成等失效部件的拆裝與更換。 4.4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檢測與維修該階段主要職業活動是制定動力電池的維修方案(包括電池模組均衡、更換、電池管理系統的檢修與標定、動力電池故障檢測診斷與排除等內容);編寫維修報告以及故障改進方案。 4.5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檢測與維修該階段主要職業活動是制定電機及控制器維修方案(包括:驅動電機絕緣性檢測、電機控制器IGBT模塊的檢測、位置傳感器的檢查與標定、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故障檢測診斷與排除等內容);編寫維修報告以及故障改進方案。 4.6新能源汽車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該階段主要職業活動是制定整車各故障模塊的維修方案(包括低壓系統故障診斷與維修、高壓系統的故障診斷與維修、底盤系統的故障診斷與維修以及零部件的檢驗、更換與標定等內容);編寫維修報告以及故障改進方案。 4.7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檢測與維修該階段主要職業活動是制定充電系統的維修方案(充電系統的故障診斷與維修、充電系統及充電設備零部件的檢驗、交流充電系統的維護與保養、直流充電系統的維護與保養、充電系統部件的拆裝與更換等內容);編寫維修報告以及故障改進方案。 第五章 職業知識5.1一般規定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應掌握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如新能源汽車制造與檢測專業、新能源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等)、高等職業?圃盒O嚓P專業(如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專業、新能源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等)以及高等職業本科院校相關專業(如新能源汽車工程技術專業、智能網聯汽車工程技術專業、汽車服務工程技術專業、智能交通管理專業等)所對應的公共基礎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相應的知識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知識。 5.2基礎知識(1)新能源汽車常用金屬和非金屬材料的種類、性能及應用。 (2)驅動電機的標號、性能及應用。 (3)動力蓄電池的標號、性能及應用 (4)潤滑油、潤滑脂的規格、性能及應用。 (5)新能源汽車常用工作液的規格、性能及應用。 (6)高壓線纜、絕緣緊固件、插接件的種類與代號。 5.2.2 電工與電子基本知識 (1)電路基礎知識(直流電路、交流電路)。 (2)電路基本元件的名稱與代號。 (3)電子電路基礎知識。 (4)常用電子元器件的名稱與代號。 (5)DC/DC基礎知識 5.2.3 電液傳動 (1)電液傳動基本知識。 (2)電液傳動在新能源汽車上的應用。 5.2.4 新能源汽車維修常用工量具、儀器儀表和維修設備 (1)常用工量具、儀器儀表和維修設備的種類與功能。 (2)常用工量具、儀器儀表和維修設備的選擇與使用。 5.2.5 新能源汽車構造 (1)動力驅動系統結構、組成和工作原理。 (2)充電和動力蓄電池結構、組成和工作原理。 (3)高壓附件構造、工作原理。 (4)整車控制、能量分配與回收結構組成和工作原理。 (5)高壓互鎖回路的原理和作用 5.2.6 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知識 (1)新能源汽車安全知識。 (2)安全防火知識。 (3)安全用電知識。 (4)現場急救知識。 (5)新能源汽車維修作業安全知識。 (6)新能源汽車維修設備、檢測儀器和專用工具的安全操作規范。 (7)危險化學品知識。 (8)新能源車用油、液、廢舊電池的儲存與管理。 (9)廢棄物及廢棄油、液的處置。 (10)環保法規及相關知識。 5.2.7 質量管理知識 (1)質量管理的基本知識。 (2)新能源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基礎知識。 5.2.8 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規范 5.3專業知識5.3.1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檢測與維修技術5.3.1.1動力電池和新能源汽車總體性能 (1)動力電池充放電循環與充放電倍率。 (2)影響磷酸鐵鋰電池、三元鋰電池在充/放電過程中的因素。 (3)單體電池基本特性及性能指標。 (4)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性能指標(包括動力性、經濟性、制動性、操縱穩定性、環保性等)。 (5)新能源行駛的性能指標(包括平順性、通過性等)。 5.3.1.2動力電池基本組成結構及工作原理 (1)絕緣防護用品的檢查及使用。 (2)新能源汽車高壓下電、驗電及高壓重啟的操作方法。 (3)高壓電纜、元器件的絕緣性檢查。 (4)動力電池管理系統的工作原理。 (5)動力電池熱管理的結構與工作原理。 (6)插電式混合動力、純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的結構。 (7)電池模組的串聯、并聯以及先串后并和先并后串的優勢。 (8)動力電池系統中的手動維修開關(如有安裝)、接觸器、熔斷器、電流傳感器、預充電阻等零部件的檢測與更換。 5.3.1.3動力電池維修工藝及技術要求 (1)動力電池維修常用工具、量具、設備等的功能與使用。 (2)動力電池托盤的檢測與更換方法。 (3)動力電池包主要零部件的檢測內容、檢測方法和檢測標準。 (4)動力電池大修竣工檢驗內容、檢驗方法和檢驗標準。 5.3.2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檢測與維修技術5.3.2.1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和新能源汽車總體性能 (1)新能源汽車電源的轉換。 (2)新能源汽車制動能量回收的工作原理。 (3)溫度對驅動電機及控制器的影響。 (4)動力電池性能對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的影響。 (5)驅動電機的基本特性與性能指標。 (6)新能源汽車驅動系統的性能指標(包括動力性、經濟性、制動性、操縱穩定性、環保性等)。 (7)新能源汽車行駛的性能指標(包括平順性、通過性等)。 5.3.2.2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基本組成結構及工作原理 (1)絕緣防護用品的檢查及使用。 (2)新能源汽車高壓下電、驗電及高壓重啟操作。 (3)高壓電纜、元器件的絕緣性檢查。 (4)驅動電機控制系統的工作原理。 (5)位置傳感器的結構與工作原理。 (6)驅動電機及控制器散熱系統工作原理。 (7)混合動力汽車P0、P1、P2、P3、P4電機架構的工作原理。 5.3.2.3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維修工藝及技術要求 (1)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維修常用工具、量具、設備等的功能與使用。 (2)驅動電機及高壓電纜的檢測與更換方法。 (3)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主要零部件的檢測內容、檢測方法和檢測標準。 (4)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大修竣工檢驗內容、檢驗方法和檢驗標準。 5.3.3新能源汽車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技術5.3.3.1發動機和新能源汽車總體要求 (1)發動機的工作循環與充氣系數。 (2)汽、柴油機的燃燒過程及影響因素。 (3)發動機特性、性能指標、新能源汽車的結構組成及特點。 (4)新能源汽車的傳動系統、行駛系統、轉向系統、制動系統、電器系統的組成、作用及維護作業。 (5)新能源汽車的指標(包括動力性、經濟性、制動性、操縱穩定性、環保性等)及評價方法。 (6)新能源行駛的指標(包括平順性、通過性等)及評價方法。 5.3.3.2新能源汽車電子控制技術 (1)新能源汽車的發動機電子控制系統檢測診斷的方法與步驟。 (2)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檢測診斷的方法與步驟。 (3)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檢測診斷的方法與步驟。 (4)充/配電系統檢測診斷的方法與步驟。 (5)制動系統電子控制檢測診斷的方法與步驟。 (6)動力轉向系統電子控制檢測診斷的方法與步驟。 (7)懸架系統電子控制的檢測診斷的方法與步驟。 5.3.3.3新能源汽車維修工藝及技術要求 (1)新能源汽車維修常用機具的功能與使用。 (2)發動機主要零部件的檢驗方法。 (3)發動機大修竣工的檢驗方法。 (4)發動機總成的裝配方法。 (5)動力電池的模組、托盤等零部件的更換工藝及技術要求。 (6)單檔/多檔變速器主要零部件(含離合器)的檢驗。 (7)變速器及傳動系(含離合器)大修竣工檢驗的方法和技術要求。 (8)新能源充電系統、動力電池系統、驅動系統、轉向系統、制動系統、轉向橋與驅動橋、行駛系、空調系統的檢修工藝及技術要求。 (9)新能源汽車車身電氣系統檢修工藝及技術要求(包括空調、音響、儀表、電動窗等)。 5.3.4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檢測與維修技術5.3.4.1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總體要求 (1)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的結構。 (2)充電口的端子定義。 (3)影響充電效率的內外因素。 (4)新能源汽車的電池管理系統、驅動系統、電器系統的組成、作用及維護作業。 (5)新能源汽車充/放電效率指標及評價方法。 5.3.4.2新能源汽車充電控制技術 (1)充電控制系統的檢測診斷的方法與步驟。 (2)充配電總成控制系統的檢測診斷的方法與步驟。 (3)電池管理系統的檢測診斷的方法與步驟。 5.3.4.3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維修工藝及技術要求 (1)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維修常用機具的功能與使用。 (2)充電系統主要零部件的檢驗方法。 (3)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維修竣工檢驗。 (4)充配電總成的裝配方法。 (5)充電裝置的安裝工藝及技術要求。 5.4法律法規與行業標準5.4.1 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液化天然氣汽車專用裝置安裝要求》。5.4.2行業標準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應該掌握的行業標準主要包括: GB/T 5624《汽車維修術語》 GB/T 19596《電動汽車術語》 GB/T 18488.1《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 第1部分:技術條件》 GB/T 18488.2《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 第2部分:試驗方法》 GB/T 29307《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可靠性試驗方法》 GB/T 24347《電動汽車DC/DC變換器》 GB/T 39086《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功能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 GB/T 40432《電動汽車用傳導式車載充電機》 GB/T 38117《電動汽車產品使用說明-應急救援》 GB/T 38283《電動汽車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指南》 GB 7258《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GB 38900《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 GB/T 3798《汽車大修竣工出廠技術條件》 GB/T 18344《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 GB/T 15746《汽車修理質量檢查評定方法》 JT/T 1344《純電動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 JT/T 1045《道路運輸企業車輛技術管理規范》 JT/T 511《液化石油氣汽車維護、檢測技術規范》 JT/T 512《壓縮天然氣汽車維修、檢測技術規范》 第六章 職業能力6.1一般規定6.1.1掌握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一般操作技術,能夠解決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工作中較常見的技術問題。 6.1.2具備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檢測與維修、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檢測與維修、新能源汽車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檢測與維修專業技術能力。 6.1.3具備的能力及適用崗位如下: (1)具備新能源汽車維護與保養的專業技能,適用于新能源汽車4S店、新能汽車服務站等售后維修崗位。 (2)具備新能源汽車維護與保養、高壓系統檢測與維修、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等專業技能,適用于新能源汽車4S店售后維修、主機廠零部件測試、上游供應商(電池、電機及電控等)售后技術支持、新能源汽車服務站維修等崗位。 (3)具備新能源汽車維護與保養、高壓系統檢測與維修、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編寫技術維修資料、新能源汽車技術培訓、撰寫新能源汽車測試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等專業技能,適用于主機廠整車測試、零部件性能測試等崗位。 6.2基礎能力具備汽車電工常用工具的使用、常用電子元器件特性、常見元器件認知及測量、典型電路認知及檢測、高壓安全與防護、新能源汽車高壓安全斷電、新能源汽車高壓絕緣檢測、新能源汽車高壓插接件鎖止結構認知及操作、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包拆檢防護、新能源汽車安全充電操作等關于新能源汽車電學基礎與高壓安全的基礎能力。 6.3專業能力具備進行新能源汽車維護與保養、高壓系統檢測與維修、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編寫技術維修資料、新能源汽車技術培訓、撰寫新能源汽車測試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等專業能力,具體能力要求見表1: 表1 能力要求
第七章 能力評價7.1申報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背景和職業實踐條件,取得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或相近專業中職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含在校生);或從事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等相關工作人員均可報名。 7.2評價模塊新能源汽車檢測維修專業能力評價標準分為4個模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及管理系統檢測與維修、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檢測與維修、新能源汽車整車故障診斷與維修、新能源汽車充電系統檢測與維修。 7.3評價方式分為理論考試與實操考試。各實施機構先行組織理論考試,條件成熟的可組織實操考試。 7.2.3.1理論考試 鼓勵采用計算機機上閉卷考試的方式考核,滿分100分,80分通過?荚囶}型包括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題量為100道。
7.2.3.2實操考試 采用具備實際操作評價方式的可用設備進行實操考試,滿分100分,80分通過。
7.2.4評價時間理論考試時長為60分鐘,實操考試時長為90分鐘。 |